案例一
2020年2月3日15时35分许,该局接110指令称:在凯里市开发区锦绣家园有两人打架,请出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经查,徐某 驾车要进入锦绣家园小区,小区保安将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目前小区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防疫工作情况告诉徐某,听完之后徐某就下车推搡保安,并进入小区,随后徐某出小区时到保安亭对保安进行殴打。
目前,该局已对违法嫌疑人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2月6日该局接到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反映,在凯里经济开发区高铁南站某便利店存在高价售卖口罩。2020年2月6日该局将吕某某与王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询问得知:2020年1月16日11时许,王某某在凯里经济开发区聚隆城市花园一药店以2元一个的价格购买了70个口罩(型号:KN95型、自由呼吸型),随后吕某某与王某某以2元、3元、4元、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2020年2月7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吕某某分别给于行政警告。
案例三
2020年2月8日10时许,该局接到报警称:凌晨3时,凯里经济开发区华伟中央城小区有一辆灰色福特牌轿车回小区不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后将车堵在小区进出口,自行离去。接警后,该局民警赶赴现场,经查,该小区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夜间0时至6时禁止车辆入内,凌晨3时许,沈某森驾驶车辆准备返回小区,后不听小区保安劝告,便将车辆停放在小区进出口,自行离开,该局民警多次联系车主沈某森无果,于当日13时许,依法将沈某森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后违法嫌疑人沈某森对自己用车辆堵住小区进出口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给于违法行为人沈某森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0年2月1日上午12时许,该局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接到举报:下司镇回龙村斗牛场有人在聚众准备斗狗。经调查,系田某某、王某某、田某某等人在组织斗狗活动,引发十余名群众围观。
目前,该局以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田某贵、王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对田某某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望广大群众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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