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袁仁坤 记者 王莉)买一辆新车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儿,可榕江的潘先生却因新买的车引出了一场纠纷,甚是苦恼。近日,榕江县市场监管局就成功的为消费者潘先生调解了这场“换车风波”,为其挽回经济损失82000元,获补偿3000元。
6月28日,榕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平台转来的汽车消费投诉。消费者潘先生于6月18日在榕江县某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吉利远景SUV汽车,价值82000元。购得心仪的新车后,潘先生满心欢喜,不料潘先生的新车才驾驶了4天发电机竟然出了故障,导致整台车无法启动。
随后,潘先生立即找到了该汽车销售公司要求换车,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双方僵持不下、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潘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举报热线,请求市监部门帮助他维权。潘先生说:“我的诉求就只是要求换一台同款的新车。”
当天,榕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详情。经查实,潘先生投诉的事实成立,执法人员责令经销商负责人李女士立即联系该车生产厂家,并将该车出现的故障情况拍照发给生产厂家,要求生产厂家与经销商立即对接好,必须给予消费者潘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最后,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给予消费者潘先生更换了同款同价的原装发电机,且增加三次免费的全车保养,并给予在汽车修理期间的一定补偿。
对此调解结果,潘先生非常满意,对着执法人员连连道谢。这场“换车风波”在榕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公正调解下,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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