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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开展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 ——一毒贩一审被判处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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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7 12:24:4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6月26日,黎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黎平县中潮镇中学公开审理由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渊贩卖、运输毒品案,当庭宣判杨某渊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及学校师生、群众代表等980余人应邀参加庭审旁听,距离感受毒品危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10日10时47分,被告人杨某渊驾驶一辆贵H1G899车携带两袋毒品冰毒从锦屏运输到黎平进行贩卖,在与购毒人员何某乾接头时怀疑被跟踪,后双方商议到锦屏县敦寨镇进行交易,当晚20时40分许,杨某渊在锦屏县敦寨镇“鑫吉宾馆”二楼207号房间贩卖毒品冰毒给吸毒人员何某乾和吴某某时被当场抓获,禁毒民警在该房间麻将桌上查获用黑色塑料两袋包装的冰毒疑似物两包,分别净重49.92克、20.18克,共计70.1克,在杨某渊身上搜出毒资25000元,经鉴定,查获的两冰毒疑似物均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另查明:2018年12月28日16时许,被告人杨某渊在黎平县平街头新修的古城墙边,以1900元的价格贩卖毒品冰毒给吸毒人员何某乾。黎平法院经审理后,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黎平县中潮镇曾是全州挂牌整治的毒品重灾区,通过全力整治,今年顺利摘牌。为巩固禁毒成果,黎平法院始终保持严打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在“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中,采取鼓楼法庭巡回审理方式,将杨某渊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到该镇开展巡回审理 ,公开宣判,以活生生的案例,从重判处,震慑毒品违法犯罪、教育群众,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胡锐)

责任编辑:蔡江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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