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们能拿到工资真是太感谢你了,这是一点‘辛苦费’,请你一定收下。”2月12日中午时分,天柱县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内,包工头胡某向监察员强塞“红包”后迅速离开。
2月9日,该大队接到胡某等工人投诉,称其带领30余名工人在一房地产开发工地从事内装饰工程,该施工项目于6月份完工,现仍拖欠胡某等30余名工人工钱18万元,包工头杨某却跑路了。
为了让农民工兄弟能拿到工钱早日回家过年,正在值班的监察员立即拨通了该项目施工方重庆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的电话。据了解,杨某为该项目的内装饰工程的包工头,年初杨某又将该项目4、5号楼的内装饰施工转包给胡某,胡某负责带领30余名工人现场实施施工。2月9日,杨某召集胡某等30余名工人进行清算后,施工方便将工程尾款拨付给了杨某,却不曾想在此节骨眼上,杨某突然失联。讨薪无门的情况下,胡某等30余名工人遂向该大队投诉反映。
该大队接到投诉后,多次与施工方负责人李某进行沟通,并要求施工方尽一切可能寻找包工头杨某,责令其立即前来处理并支付民工工钱。同时,还联合建设和公安部门进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在多部门的联合施压下,11日下午16时许,杨某回电称愿意配合处理,并随即将所欠工资18万元转账至胡某卡上。在工资发放现场,工人兄弟手握薪酬喜笑颜开,七嘴八舌的计划着年货采购。
“这大过年的,‘领导’辛苦了,我们一起吃个便饭吧。”胡某和另一工人周某握着监察员的手说到。“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吃饭就免了吧。”监察员婉言拒绝到。
待工人们都散去,忙活半天的监察员正准备下班回家时,胡某返回该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劳动监察大队的每一名监察人员,深知为民工讨薪是职责所在,接待处理好每一个欠薪案件更是本职要求。在胡某强塞“辛苦费”后,该监察员立即电话告知胡某返回将“红包”退回。(粟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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