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寒冷的冬季,年关将至,“野味”市场竟然想悄悄热闹起来。为了争取生意,叫卖者热情介绍自己的“野味”如何正宗。根据市民举报,森林公安当天在天柱县农贸市场内现场查获了一名贩卖野生动物的男子。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市民,新《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食用野生动物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野生动物可能是多种致病病菌的携带者,消费者不要购买。
辨认照片
农贸市场内叫卖
经查,该小贩吴某为湖南省靖州县人,在黔东南各个农贸市场贩卖野生动物已经有好几年时间。其随身携带的一只疑似野生毛冠鹿已经死亡。
焚毁
经林业部门技术员核实,确认毛冠鹿为贵州省重点保护动物。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生产、出售国家级、省级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如违反该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根据规定,可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森林公安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将一只野生毛冠鹿死体予以没收。随后,将毛冠鹿死体进行焚烧。(吴就润 龙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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