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者了解,今年11月1日,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8〕31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提高,第一次调整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原每人每月70元基础上提高至88元;第二次调整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在原每人每月88元基础上提高至93元,两次调整共增加23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
据统计,该镇已有11608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次养老提标共有3641名60岁以上老人受益,补发基础养老金80万余元。(刘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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