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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院为16位农民工讨薪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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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21 10:38:1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天柱县检察院办理了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2015年,龙某某所办砖厂因经营不善倒闭而拖欠16名民工工资共十余万元,此后其玩起了“失踪”,民工们索要无果便投诉至该县人社局,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龙某某发出了《责令改正决定书》。

  据了解,办案检察官综合全案研判认为:16位民工心存愤气情绪不稳,若案件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经请示分管检察长同意,即刻联系龙某某的妻子吴某,在检察官的主持下提审龙某某与其见面,检察官对龙某某批评教育、释法说理讲政策,其低下了头表示悔不当初,将给工人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之后,吴某筹集6万余元现金,请求检察官组织民工进行协商,随即检察官通知了16位民工来前来商讨,与他们推心置腹的交谈、耐心讲解和劝导,大家一致同意免除龙某某原欠薪的16%,先每人支付三分之二薪酬,余下的一年内付清,并谅解龙某某的行为。综合全案,天柱县检察院遂对龙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拖欠了我们十几个人两年多的血汗钱总算进荷包了,感谢检察官为我们做了主…”这是一位农民工在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接待室领取欠薪时的真情流露。(杨长霏)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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