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0日,施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同国资办对206辆违法车辆进行报废处理,以此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此次报废的车辆是2015年以来,施秉公安交警大队在路检路查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中依法查扣具有交通违法的车辆。在此之前,施秉县公安交警大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将此类车辆向社会公告,现公告已结束,但仍有一批车辆当事人没有前来处理。在长期的停放当中,这些车辆大部分机件腐蚀,车体残缺不全,完全无法再继续上路行驶,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报废现场,民警仔细对照涉案车辆管理台账核对和确认车辆的信息,逐一比对核查,并用铁锤直接打碎发动机,以防止再次流入市场;随即,具有资质的报废公司工作人员当场对每一辆强制报废的车辆进行集中拆解、报废。
此次集中清理报废车辆共计206辆,其中小型车辆15辆,摩托车(包括三轮摩托车)191辆,进一步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给心存侥幸心理的违法驾驶人敲响了警钟,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施秉县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强涉摩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手续不齐全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集中报废,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问题”车辆重返道路造成新的危害,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打牢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基础。(文/图 李天红 杨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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