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新开工项目入库管理。建立新开工项目入库管理制度,在项目开工后及时督促企业根据入库要求,携带规定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现场图片及施工铭牌、环评报告等材料及时向县统计局办理项目入库工作。对不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进一步核实项目实际情况,如果已经形成投资额,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入库手续问题,并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尽早入库。
二是认真审核项目入库申请材料。严格遵照省州下发的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入库申请流程及入库管理要求,认真审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做到每个入库项目证明材料种类齐全、内容详实,确保提高新项目入库通过率。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县统计局每月会同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核对,特别是新建项目进行仔细核对,一方面互通各部门掌握的项目信息资料,另一方面对项目单位上报的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
四是开展新入库项目现场核查。专业人员到新项目施工现场实地核查项目进展情况,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项目的真实性,从细抓好项目审核入库的各项工作。(潘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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