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锦屏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33名农民工成功讨薪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10-21 12:29:5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锦屏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武器以法律援助方式,及时成功为33名农民工讨回劳务报酬131820元。

  2016年3月至10月,湖南省隆回县人胡某等人在锦屏县敦寨镇亮司村营盘湾一带建立蔬菜茄子基地,从事茄子等蔬菜种植。雇佣敦寨镇亮司村、培寨村30余名村民在该基地从事蔬菜种植劳务。胡某等人的蔬菜茄子基地自建立以来,拖欠了大量村民工资,村民多次找到胡某等人要求结算并支付劳务报酬,胡某等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

  2016年12月13日,农民工朱某等30多名村民到锦屏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讨回胡某等人所欠的工钱。接到申请后,县司法局及时安排法律服务人员予以提供法律援助。2017年2月24日,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农民工依法向锦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诉讼中,在法律援助律师提交的详实证据面前,以及说法教育、疏导之下,胡某等人答应支付农民工的工钱,锦屏县人民法院在2017年5月16日据此作出民事调解书。2017年10月19日,胡某等人将工钱兑现到33名农民工手中。(吴礼桃 潘世林)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锦屏县平秋镇开展残疾人刺绣实用技能培训
下一篇:锦屏:预防提醒约谈2000余名干部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