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从江县民政局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2017年度第一批“解四难”(生活难、住房难、就医难、就业创业难) 经费资金24.7万元, 56名优抚对象得到帮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将党的指示精神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解决好优抚对象“四难”问题。从江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优抚对象解四难工作的意见》(从党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及时按照程序将 “解四难”帮扶资金全部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直接从金融系统将资金汇入对象账户。
据悉:解“四难”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其对象主要是本县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军烈属,以及在本县服役的现役军人。
从江县历来有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1992年以来,从江县已连续5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县”称号;2000年以来连续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2014年,从江县被省委、省政府批准划定为红色革命老区。在帮扶优抚对象开展“解四难”工作的过程中,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优惠政策,“解四难”资金的发放,不仅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更加夯实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优抚政策规定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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