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晚上10点左右,镇远县公安局舞阳派出所巡逻民警巡逻至县城老火车站附近时,发现一发廊边一名中年妇女在街上拉客“洗头”。但蹊跷的是,她专拉男客,不拉女客,还称“保你舒服”。警情敏锐的巡逻民警果断进入发廊,抓获刚刚完成性交易的田某和潘某,后三人被依法传唤到镇远县公安局舞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拉客的中年妇女姓李,是这间发廊的“老板”,嫖客姓田,镇远县舞阳镇人,今年38岁。而失足女是黄平县谷陇镇人,长得高挑,打扮成熟,看上去完全不像2001年出生,今年还未满15周岁的人。经派出所周密调查,田某在性交易过程中,对潘某未成年人身份毫不知情。
目前,违法嫌疑人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违法嫌疑人田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而容留她人卖淫的,“皮条客”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天的处罚。(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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