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扎实抓好“路灾”隐患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10月8日以来,雷山县教科局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系列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专项查禁行动。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师生不得乘坐非专用校车上下学。教育师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并与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告知家长必须履行教育、监督责任,严禁学生不得乘坐“三无车辆”、非法客运车辆,不得乘驾摩托车上下学。
二是规范学校用车,禁止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师生及幼儿上下学。重点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召开家长会认真领会和落实上级“禁止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师生及幼儿上下学”文件精神,做好家长疏导工作,教育家长不得拼车接送学生。
三是加强教职工私家车管理,禁止接送学生及幼儿。教育教职工做好自己车辆保养、审验、进保工作,不得酒驾、违章驾驶,严禁使用私家车有偿获无偿携带学生及幼儿上下学,更不得参与营运活动。
四是动员社会监督,强化对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校坚持每天放学时集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重大节日校园周边交通压力大时向交警部门报告,申请交警帮助整治和维护交通秩序;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管,对擅自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师生及幼儿上下学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提起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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