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13日,四名群众将一面印有“为民追回财产,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雷山县公安局民警手中,对民警为民服务、心系群众表示衷心感谢。
雷山县局在办理雷山县王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中,在王某的住处中查获一辆面包车,车牌号为:贵HCX918。经侦查,王某交代该车是雷山县元丰车行用于出租的车辆,其已租赁得一个多月的时间。雷山县局办案民警立即联系雷山县元丰车行老板前来确认该车是否系车行所租赁车辆,据车行老板提供的租车凭证确定该车系车行车辆,车行老板陈述,该车自2016年7月份出租给王某后,王某一直未归还,多次打电话吹其还车一直未果,后来电话也一直处于停机状态,造成车行损失3000余元的租车费。
日前,在雷山县局办案民警的调解下,元丰车行拿回了用于出租的面包车及获得了王某家人3000余元的损失赔偿费,为群众追回了经济损失,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 (陈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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