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日上午,笔者从雷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雷山县将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686.9 万元安排投入44个立项项目。
资金用于八个方面:投入全县八乡镇2016年“三变”扶贫产业资金项目235万元,投入八乡镇2016年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1140万元,投入八乡镇及县扶贫办2016年雨露计划培训项目100万元,投入八乡镇2016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0.9万元,投入望丰、西江、大塘等3乡镇2016年核桃产业后续管护项目25万元,投入望丰、西江、大塘3乡镇乡村旅游项目和丹江、望丰、达地3乡镇养殖业等2016年县级竞争产业扶贫540万元,投入八乡镇2016年小额扶贫“特惠贷” 贴息资金项目100万元,投入八乡镇2016年项目管理费项目56万元。
雷山县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改革 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 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因素法切块到县产业扶贫项目竞争立项评审结果,经县扶贫办审核并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各立项项目给予立项实施,并及时把资金分解落实到项目,同时要求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优先安排 2016年计划出列(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优先安排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和有其他渠道资金配套覆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优先安排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利益联结机制的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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