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推动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雷山县投入500万元对学校进行办学目标管理考核奖励。
根据《雷山县2015年学校办学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方案》、《雷山县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奖励办法》,将对全县高中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85所学校进行考核奖励。
考核范围包含党风廉政、校园安全稳定、教育常规管理、新课改工作、体卫艺工作、后勤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宿舍管理、教学质量9个方面。
根据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单项等第奖和综合等第奖,其中单项等第奖小学组设一等奖2所学校、二等奖3所学校;初中组一、二等奖各设1所,余下的学校为三等奖。综合奖设小学组一等奖2所学校,二等奖5所学校;初中组一等奖1所,二等奖2所,余下的学校为三等奖。雷山县郎德小学、丹江小学、雷山县第三中学获得综合等第奖一等奖,龙头小学、丹江第二小学、固鲁小学、雷山第一中学等7所中小学校获得二等奖。(曹敏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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