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强化日常火患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黄平大队加大排查力度,严惩各种消防违法行为。近日,黄平大队在对嘉美宾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黄平大队依法实施责令停止营业并处9000元罚款。
大队消防监督执法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宾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询问调查,该宾馆负责人冯某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黄平大队依法责令该宾馆停止营业并处罚款9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在执法过程中,消防部门耐心的为违法行为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使其真正的认识到了自身违法行为的存在,同进更多的了解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知识,对大队所作出的处罚虚心接受,并保证以后一定以此为教训,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消防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喻国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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