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从江县民政多举措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6-02-27 13:25:5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的第一年。从江县民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2016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贵州省2016年民政工作要点》、《黔东南州2016年民政工作要点》,多举并措为“十三五”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一是强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扶贫行动。积极推进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精准衔接,加大落实力度,加快落实进度,确保城乡低保按5%左右的比例减量,3月份完成县级审批,4月份按新保障标准发放低保金;全面强化“救急难”功能,7月前建成北上民福小区新社会救助大厅,充分发挥在社会救助中的示范和窗口作用;加大专项救助力度,规范各项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切实发挥专项救助合力兜底保障作用;大力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努力抓好敬老院建设改造、法人登记、星级敬老院创建评定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年内五保集中供养率达45%,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85%,床位利用率达80%。

  二是切实抓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度和对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壮大乡(镇)、村(居)灾害信息员队伍和规范灾情信息管理;管好用好新投入使用的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和设置一批应急避难场所;加强规范有序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加强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理赔服务,提高群众自愿参保率。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发展。加强福利院工作,确保5月底实现县社会福利院复住和县儿童福利院入住;抓住国家、省、州层面政策机遇,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型升级,总体水平跟上全面小康进程;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探索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其在36个农村幸福院农村养老中的主阵地作用和确保县江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月底前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县慈善总会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慈善宣传,大力传播慈善文化,继续加大慈善募捐力度,规范慈善救助行为;积极挖掘潜力,扩展福利彩票销售渠道,确保年度销量达 480万元以上。

  四是全力推进双拥创建,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创新双拥创建载体,推动双拥工作常态化、社会化;积极推进优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优抚对象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复退军人各项困难帮扶措施落地生根和做好还建的县光荣院投入使用后,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的轮流疗养康复工作;抓紧落实迎接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考评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以扎实的工作、全新的状态全力备战迎考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县考评验收,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县“五连冠”。

  五是大力促进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持续加强专项行政事务管理。精心抓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组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规民约;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切实做好丙妹、加鸠等7乡镇撤设(并)涉及民政业务的后续工作;加快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按照要求,确保10月底完成地名普查和11月份迎接验收;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力度,力争启动第二期殡仪馆建设,完善县城公益性公墓,落实县殡仪馆收费、绿化及内部设施,落实县城所在地遗体火化点,提高生态安葬率;开展第三轮州内县界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提升全县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水平。

  六是强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配合还建方,4月底县福利院、县光荣院投入使用,实现复住;6月底,社会救助站建成竣工投入使用,完成丙妹、停洞、加鸠三所中心敬老院和江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斗里、秀塘两所敬老院建成竣工。年底实施完成县老年养护楼;9月底完成下江敬老院迁建,实施完成停洞中心敬老院、下江敬老院边坡治理工程,确保各项目又好又快建成投入使用。

  七是大力实施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把主体责任担起来,不当“甩手掌柜”,把监督作用发挥起来,不当“好好先生”,把规矩意识树起来,不做“事后诸葛亮”,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对民政业务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保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鲁畅)

责任编辑:杨平【收藏】
上一篇:贵州从江:“五强化”进一步规范民间斗牛活动
下一篇:599元买个iPhone 5S?这小伙还真信了(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