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8日下午,三穗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县城区桂花树叉路口巡逻时,查获一起机动车套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20分,执勤民警在桂花树路段清理乱停乱放车辆时,一辆号牌为渝B·GN682的深绿色皮卡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感到此号牌既熟悉又陌生,并把该车锁定重点观察。此时该车司机似乎感到不妙,发动车子准备离开,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住。民警示意司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该司机神色慌张称自己行驶证落在家里了。由于该车可疑,执勤民警以司机未随身携带行驶证为由,将该司机及其车辆带回三穗交警大队进一步查询。
经查,渝B·GN682号牌登记的是一辆2013年出厂的白色吉利小型普通客车,与该皮卡车颜色、车型、发动号存在差异,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镇远县驾驶员刘某如实交代了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原来,该辆车之所以引起民警注意,是因为该车在几个月前就有违停行为,在将其违法行为录入公安系统时,民警发现号牌和车辆并不对应,该县交警队根据全省“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已将该车列为重点查缉对象。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龙会兰 张美良)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