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强(正乡长级)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徐强在担任施秉县公安局杨柳塘镇派出所所长、施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保护。从江县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徐强有期徒刑六个月。施秉县纪委报经中共施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强开除党籍处分;施秉县监察局报经施秉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徐强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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