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笔者12月7日从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雷山县决定聘用81位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据悉,这81位人员大学毕业后,于2012年8月自愿到雷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担任特岗教师,三年来爱岗敬业,表现良好。他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与农村学校和群众结下了深厚感情,也意识到把青春力量与智慧献给山区教育事业的特殊意义和价值,三年服务期满,他们依然志愿扎根农村教书育人。
雷山县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09〕342号)文件精神,结合特岗教师本人意愿,通过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及拟聘用公示合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呈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聘用这81位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把他们安排在该县26所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余国德)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