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3日11时10分左右,雷山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县城中大街有一辆摩托车撞倒一名小孩后逃离现场,请立即派员前往处理”。
接报后,大队带班领导赵中榜带领事故处理民警杨枭、李光凌迅速赶赴现场并作出部署。
中午12时,通过调取各路口的监控录像,初步断定肇事的摩托车为贵HT4658号,车主为郎德镇乌瓦村四组余某某,车辆往城区羊场坝逃逸后就失去了踪迹。通过人员信息查询和监控录像比对,肇事者可能就是车主余某某本人,但余某某的手机已关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通过技侦手段,发现余某某最后的通话位置就在羊场坝附近。为了尽快将肇事者缉拿归案,雷山县交警大队立即增派警力,对羊场坝片区的各条巷道进行地毯式的搜查。12时45分,当肇事嫌疑人余某某从居民楼内出现并走向摩托车时,早已守候在一侧的办案民警迅速将余某某控制。
经审问,并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余某某不得不供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原来,于当天上午11时左右,余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贵HT465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郎德往雷山县城方向行驶至城区中大街处时,撞倒行人文某(男,4岁)后,不顾小孩监护人“撞倒人了”的呼声,反而驾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伤者文某的伤势得到了有效控制,已无生命危险,该案也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杨正道 刘平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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