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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交警掀起“122”交通安全日宣传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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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05 11:24:5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11月30日是雷山县城赶集及苗岭牛王大赛决赛人、车聚集最多的时候,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联合县党委、政府领导、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电视台、汽车站等多部门,在大十字开展了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提高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知晓率,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一、 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准备。

  省厅交管局下发《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对此次宣传活动要认真组织,项目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按照支队领导的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下,雷山大队结合往年122宣传活动的经验,提前安排部署,及时下发通知,提前影印了各种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对此次宣传活动要认真组织、准备,创新宣传方式,有效奠定了开展的良好基础。此外,11月20日,支队就将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由著名影视演员录制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视频送到雷山县广播电视台广益栏目及大十字LED显示屏反复播放,为“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提前造势。为切实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还提前在官方微博、微信群、QQ群更新内容,公布“‘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安排,征集热心“粉丝”参加此次公益活动,并根据近期恶劣天气情况,广泛发布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提示短信。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在活动中,雷山交警大队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在活动现场均设置了“雷山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悬挂了“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宣传横幅。并在活动现场分别设立了“咨询区”、“宣传资料发放区”等区域,让参加活动的群众近距离地学习掌握《刑法修正案九》的法律知识及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办法。从而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同时,县委常委、副县长韦通贤就“122”交通安全日现场发表电视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指出了,近些年来,全县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工作,全力实施社会化管理,全县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控,杜绝了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但是,随着车辆和驾驶人剧增,全县交通事故仍然持续高发,交通事故隐患仍然比较严重,交通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居安思危,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交通安全。

  三、警民互动,效果明显。

  在活动现场,民警们为参加宣传活动的群众认真讲解了公安部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深刻寓意,旨在通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大十字,市民杨先生感慨地说:“现在私家车猛增,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还很淡薄,致人死亡和伤残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通过参加今天的活动,使我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天我没白来。”在苗岭牛王大赛现场,一名参加宣传活动的中学生激动地说:“今年黔东南发生的多起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死伤那么多人,使我们震惊不已,今后我们一定不坐超员、超速的接送学生车辆,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许多参加宣传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关爱生命,摒弃陋习,文明出行,远离事故。

  活动当天,共出动警力10余人,警车3台,开展大型活动2次,设立咨询点4个,摆放宣传展板120余块,发放交通安全及时贴《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办法》、《珍爱生命 文明出行》、《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须知》等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000余条,迅速掀起新一轮的交通安全宣传高潮。(雷山县交警大队)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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