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20日,笔者从雷山县地方税务局获悉,该局被贵州省委、省政府再次授予“2012-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该局自2002年8月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将精神文明创建与税收工作相结合,狠抓精神文明创建,促进地税事业发展。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号召党员干部职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统一着装,规范文明用语,推行网上办税服务,增添创建元素,营造创建氛围。二是优化纳税服务,树立地税新形象。扎实开展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业务标兵”“道德模范”等文明创建活动,诚心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和帮助,着手解决纳税人反映突出和强烈的集中问题,耐心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树立良好地税新形象。三是热心社会公益,彰显文明新风。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企业一线送政策、解烦忧,帮助企业运用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彰显地税文明新风尚。(杨秀伟 田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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