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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开龙:在平凡中书写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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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29 10:58:3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老百姓提起他,伸出大拇指说他是个直人,党难得的好干部;同事们提起他,说他对党的忠诚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他就是黄平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潘开龙。

  “惩腐是政绩,保护干部是更大的政绩”

  潘开龙1964年出生于黄平农村,1988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乡农牧站站长、乡长等工作,2003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刚到纪委时,他深知,要干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练就一身硬本领。为此,他认真钻研业务,虚心向同事请教,业务水平迅速提升,得到了“业务圈”人士的认可和肯定。

  “研判科学,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明显,请办公厅、宣教室、统管办及案管室阅研,望认真总结研究并提出推广建议及线索查办督导。请黔东南州纪委以此案为例进行分析,着重围绕“两个责任”进行解剖,总结主体责任和督导责任,并一查到底,希望能为全省纪检工作的改革提供借鉴。”这是记者在县纪委的一份文件里,看到省纪委宋璇涛书记作出的专门批示。

  追溯源这一批示,是潘开龙一行在调查了解家电下乡存在很多问题,挖掘出案源,取得工作实效后,分别向州纪委、省纪委报告,州纪委要求在全州其他县市也要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治理,同时得到省纪委宋璇涛书记作出专门批示。

  “纪检监察工作目的不仅是惩治腐败,更重要的是教育帮助那些有犯错倾向的干部醒悟。”潘开龙是这样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该表态的时候一定要表态,有些时候我们做了老好人,对党和干部群众来说就是千古罪人”。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他先后参与分工负责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6次。在联系单位部门办公会上极力制止不民主的决策,避免了国家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制止部门对上级下拨资金用于购买救济粮,不按现行市场价,也不设拦标价,以高于市场价采购的行为,避免了国家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维护百姓利益,是纪检干部的职责”

  2013年4月,在“纠风惠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中,由于他的工作慎密和细心,才发现了谷陇镇社会事务办干部杨某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涉嫌贪污一案,在他的艰辛工作下,查明了杨某某贪污34.25万元;违规发放城低保金10.02万元。现杨某某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潘开龙不仅善于办案,而且他敢于碰硬、不怕邪恶。2014年,他带领案件调查组查办了新州镇团仓村三大干多年来以家族势力大,称霸一方,采取恐吓、打骂欺压百姓,并利用职务之便,公开向村里危改户每户索取1500元,向低保户每户索取500元,并且虚构事实贪污退耕还林款等涉农资金12.04万元。在潘开龙与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团仓村三名村干被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没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和过硬的业务本领,是办不好这样漂亮的案子”。黔东南州第一纪工委书记刘良敖在全州第一纪工委干部会议上给予潘开龙极高的评价。

  面对赞誉,潘开龙的话掷地有声:“维护百姓利益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我将继续举起党纪法规之剑,毫不犹豫地同腐败较量!”

  “只要摒弃困惑,心就会越来越敞亮”

  潘开龙是办案行家里手,每年都有两三个月是在办案点上度过的。在全县开展专项督查,取消不符合政策享受低保金额298.21万元的工作中;在为1000余名农民工追讨回欠薪近千万元的工作中;在查处原重兴乡8名干部违纪违规案件中;在参与州专项督查,查出贪污民生资金案,共追缴违纪资金1301万元的工作中;在开展家电下乡“地网行动”,收缴违纪资金210万元的工作中……无处不留下了他深深的足迹和辛勤的汗水。

  他对亲属和家属要求很严,并给他们立下了规矩:不准替违纪者说情、不准给党委和政府添乱、不准以他的名义办私事。家里的亲戚或朋友有事要他走走关系时,他总是对来者进行说服教育。

  “工作经常会打扰到家里人,我跟家里人也说了,来说情的,能不见最好不见。结果,时间久了别人都说我不通人情。”尽管已年近五十,潘开龙也仍有些困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原则是我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不管是误解也好,世俗眼光也罢,总觉得这生活圈子是越来越小。”

  不过,他话头一转:“大浪淘沙,这些年来,朋友确实少了,但真正理解你的亲人、朋友,仍然会一直坚定地理解并支持你。所以,生活圈子虽然越来越小,但只要摒弃困惑,心就会越来越敞亮了。”(吴 鹏)

责任编辑:杨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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