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指出,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每年至少开展1次警示教育,举办1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在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全面落实党建工作部署,推进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确定1个基层联系点,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走访群众,每年与群众同吃同住不少于6天,到基层调研累计不少于2个月。
二、党组(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要求,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党组(党委)书记,要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从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高度,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带头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三项规定和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深入推进“五去五求”机关作风教育整顿,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全面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行政审批和工程建设的规定,围绕权力运行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在抓好党组(党委)成员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上,要根据分工严格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的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分管领域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过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执行党组(党委)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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