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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出走十年杳无音讯 法律援助帮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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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20 08:42:5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妻子怀孕两个月后,为解决家庭困难,丈夫外出打工,谁知这一出走便失联10年,无奈之下,妻子到从江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帮助起诉离婚。近日,从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依法判决准许潘某更与罗某金离婚。婚生子由潘某更抚养并随其生活至独立生活为止。

  “他2005年5月就外出打工了,不久他在外打电话给他父亲称说是在广东省广州市打工,之后就再也没跟家里联系过,也没寄过生活费。”潘某更在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时说到。

  今年4月,妻子潘某更苦等十年无望,到从江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起诉离婚。经过调查核实,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潘某更法律援助,并指派西山司法所承办该案。据了解,由于家庭困难,为了家庭生活,罗某金在妻子潘某更怀孕两个多月后于2005年5月外出打工至今长达十年之久,期间仅与其父亲联系一次后与家庭失去联系,至今杳无音信。

  法院依法向罗某金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但罗某金未作出书面答辩,也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潘某更起诉要求与罗某金离婚的主张,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石庆海)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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