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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离家20余载 多方协调解决回家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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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13 12:39:2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一名年过六旬的男子来到从江县洛香司法所寻求帮助。他自称陆某,家住从江县洛香镇荣新村,在外漂泊20年刚回到家乡。工作人员耐心地接待了这位离家20年的游子,倾听他的故事。

  20年前,陆某外出务工,因急于赚钱,一直在广东省沿海一带从事诈骗、行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曾多次被判入狱,释放后,一直在外漂泊。离家20年的陆某,年过六旬,白发苍苍,心中想着落叶归根,但阔别家乡20年,早已物是人非,父母过世,无亲可投,村委分配的土地也已经重新分配。“二十年了,我成了无家可归的人。”陆某情绪低落,满是无助和落寂。

  接到陆某的求助,洛香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民政办一同到洛香镇荣新村调查了解情况。经多方查证,陆某家中无兄妹、子女,自家的土地由于常年荒废,已进行重新分配,现在的陆某属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靠”的三无人员。

  为了帮助陆某安定下来,工作人员寻找到了陆某当年的土地承包证,确定了土地的范围,同时,走访土地的实际耕种人,向他们说明了陆某在外漂泊20年的生活经历,希望他们能归还土地,交由陆某耕种,经过几次劝说,耕种土地的村民表示愿意归还。

  一个月的走访,解决了陆某的耕地问题,但年过六旬的陆某的养老问题一直困扰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此,司法所邀请当地村民展开座谈,协商陆某安置的问题,经过多次协调,同村村民张某表示愿意抚养陆某,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现场,陆某激动地留下了眼泪,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道:“这才是真正的回家,感谢你们!”(周俊宏 吴祝江)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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