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狠刹干部“走读风”,近日, 雷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出台《关于严禁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的通知》,通知规定,每天晚上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有一人驻乡镇,主要领导因事外出的,除履行请假手续外,还要到乡镇民生监督特派组备案。
《通知》要求,居住地不在乡镇的领导干部,每周在乡镇住宿不少于三个晚上,禁止工作日利用公车“早出晚归”;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制度,节假日、双休日、工作日党政班子成员值班不少于两人,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加强值班工作力量。
出台通知后,雷山县纪委、组织部门将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领导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次查岗不在的,由本人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次查岗不在的,全县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三次查岗不在的,给予纪律处分,年度考核将被认定为不称职以及取消所在乡镇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私自驾驶公车“走读”的,除承担车辆运行费用外,还将从严从重处理。(余国德 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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