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按照州构建“十城百镇千村”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布局,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减少村级数量,扩大村级规模,整合区域资源,将全县154个行政村通过优化组合为61个行政村,在并村的基础上,推进中心村建设。
雷山县将按照撤并原则和要求,充分考虑交通便利、区位情况、产业特点、历史沿革、人口规模、群众生活、文化习俗等因素和今后发展规划的需要,对集体资产处理、村名、村委驻址等问题的反复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各乡镇,制定本乡镇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并村及中心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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