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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被命名为2011-2013年“州级文明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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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25 09:55:2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2月24日,笔者从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黎平县被命名为2011-2013年“州级文明县城”。

  自2011年黔东南州文明委在全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来,黎平县以打造建设魅力侗都为核心,牢固树立“抓文明县城创建就是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理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力推进州级文明县创建进程。

  通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县城绿化、美化、亮化等系列工程,使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县委宣传部在县电视台开设 “创建文明县城”专题栏目,并利用报纸、网络及时宣传创建文明县城动态。同时,充分利用县域深厚的侗族历史文化,挖掘和保护侗族大歌、芦笙节、牯臧节等侗族风情文化,精心举办了“鼓楼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活动,提升了黎平文化的“软实力”。 坚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节庆活动,广泛开展社区歌舞文化和各种互帮互助、互敬互爱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有力地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对创建文明县城产生强烈的荣誉感、认同感和责任感,有力地推动文明县城的创建。

  据悉,此次命名是州文明委在各县市、各部门审核测评、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全州12个县城和中央、省驻凯、州直申报单位进行逐一审核测评的结果,共评选出州级文明县城、文明乡镇和文明单位共204个。除此之外,该县还有九潮镇、黎平机场分公司、民政局、县人民法院、县农村信用联社、县第二中学、孟彦中学榜上有名。目前,黎平县累计有州级文明单位32个。(杨秀银 杨帆 詹家斌)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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