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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一加油站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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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8-18 11:04:0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锦屏县林业工程公司加油站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整改,被消防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

  据悉,锦屏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对城关一加油站使用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主要部件喷射软管的长度小于400mm,为不合格消防产品,监督员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消防监督员在限期满后对加油站进行复查,发现未有任何改变。当地消防部门根据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锦屏县林业工程公司加油站处以5000元罚款。(辜兴刚)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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