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不断加强加油站和油库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承运商油罐车驾驶员入库站装卸油料,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油料偷盗(偷换)行为,有效堵塞油料的异常损耗,确保国家的财产免受损失。
近期,中石化
黔东南石油分公司对所有具备承运
黔东南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的“黔东南恒昌石油贸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黔东南州隆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油罐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在全区系统进行通报,并对入库站装卸油料的油罐车驾驶员提出以下要求:
一、黔东南恒昌石油贸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现具有配送资格的油罐车39辆、具有承运资质的驾驶员42人。
二、黔东南州隆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现具有配送资格的油罐车16辆、具有承运资质的驾驶员29人。
三、油罐车驾驶员入库灌装油料前,须向油库门岗出示承运企业统一印制的“上岗证”查验,对上岗证检验的内容为:编号、承运企业标识、驾驶员照片、驾驶员姓名、车牌号码、驾驶证号、承运企业名称(全称)、承运企业加盖的公章等逐项核对,在确认“人、车、证”三个方面一致的情况下,方可入库提油,否则,严禁入库。
四、油罐车在加油站接卸油料前,须向加油站油料接卸人员出示承运企业统一印制的“上岗证”查验,对上岗证检验的内容为:编号、承运企业标识、驾驶员照片、驾驶员姓名、车牌号码、驾驶证号、承运企业名称(全称)、承运企业加盖的公章等逐项核对,在确认“人、车、证”三个方面一致的情况下,方可卸油,否则,有权拒绝卸油。(杜涛 杨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