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8日下午,黄平县林业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黄平县民族中学附近的菜场成功救下一只仓鸮,并将贩卖这只仓鸮的廖某抓获。
据了解,被解救下的仓鸮(如图)是一只未成年的幼仓鸮,栖息于廖某所居住的村庄附近的山林中。几天前,廖某进山采药,发现了它,便将其猎捕,后带到黄平县城区出售。救下这只小仓鸮之后,林业部门考虑到直接放生它可能会饿死或再次被猎捕,所以决定将它送入雷公山自然保护区内,这里比较安全。
仓鸮又叫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以及农田、城镇和村庄附近森林中,喜欢躲藏在废墟、阁楼、树洞、岩缝和桥墩下面,特别喜欢在农家的谷仓里栖息。(吴鹏 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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