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从江县采取措施,明确重点,加强监管,认真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以及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三项”清理工作,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5.5万元。
2013年以来,该县认真组织开展违规用地清理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采(探)矿权出让工作,全县挂牌出让采(探)矿权2起,没有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清理,对江东花园违规调整容积率,补交土地价款175.5万元,罚款5.7万元;对北上开发区违规调整容积率,补交土地价款160万元,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吴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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