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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扣车主“不请自来” 撞伤他人依法行拘10日(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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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26 13:49:53  来源:  

  7月25日上午9时许,镇远县一青年袁某潜入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车辆停放场地,将自己被交警大队查获暂扣的二轮摩托车偷偷开走,不料被场地管理人员发现拦截,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这辆摩托车是该县交警大队民警于当天8时许在镇远县共和街水电宾馆处查获,但是驾驶人并非袁某,而是袁某的朋友唐某。

  原来,唐某当天搭乘袁某的车前往县人民医院办事,结果半道上袁某要去做工,就把车辆交予无有效驾驶证的唐某驾驶,让其自行去医院。当唐某行驶至共和街水电宾馆时,被正在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镇远交警查获。

摩托车驾驶人被查获时情景
摩托车驾驶人被查获时情景

  车辆被查获暂扣后,唐某将情况告诉袁某,并离开查获现场前往县医院。袁某听闻自己的车辆被暂扣,就携带备用钥匙前往县交警大队暂扣车辆停放场。在不知会任何民警的情况下,潜入停车场将车辆偷偷开走。正欲得逞,被停车场一女性管理员发现。管理员并不顾及自己是“弱女子”,神勇拦截,在被车辆带翻在地受伤的情况下依然紧抓车辆不放,在闻讯赶来的众交警合力帮助下将袁某抓获。


摩托车被盗窃时被拦截现场

  大白天去交警大队停车场偷取车辆,并将管理人员致伤,无不体现出袁某法制意识的淡薄和其无法无天的嚣张气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袁某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车交予无有效驾驶证驾驶人驾驶,交警部门依法吊销了袁某所持准驾E驾驶证。


袁某被移交派出所

  26日,在送往剑河县行政拘留所的路上,经交警大队民警再三的法制教育,袁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称今后一定好好的学法、守法。

  据了解,唐某也因无证驾驶被行拘3日,同时罚款200元。(龙冠宇 何坪嵘)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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