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广告、媒体、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召开各种会议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制作县一中、职校招生简章,利用橱窗、网站对我县的招生政策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进行宣传;印发县一中、职校招生简章在县集中宣传活动中向群众发放,接受群众咨询;组织学校教师进村入户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招生宣传。
二是明确招生职责。明确各乡镇的工作职责,将招生工作任务分解到县一中、职校和各初级中学,明确各学校的招生任务,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抓好落实。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对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给予奖励。对中考前1至200名且进入本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分别一次性给予以下奖励:前1至10名奖励 12000元,11至20名奖励9000元,21至50名奖励6000元,51至100名奖励3000元。另外,对就读县内普通高中家庭贫困的部分优秀学生,按国家政策每生每年给予1500元的资助,对就读本县职校的中职学生免交学费,按国家政策每生每年给予1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是加强督导评估。切实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把招生工作纳入各级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王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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