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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多措并举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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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8-24 09:46:49  来源:  

  雷山县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并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多措并举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黔东南扶领〔2013〕4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全县扶贫干部认真学习黔东南扶领〔2013〕4号文件,并结合全县实际,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出了要求。

  二是认真做好扶贫项目验收和申报工作,择优立项扶持。要求全县各乡镇及项目单位严格按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档案进行归档,先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查验收后再申请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各乡镇及项目单位要围绕“贵州省十大扶贫产业”,超前谋划2013年第二批扶贫项目及2014年扶贫项目申报工作,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建项目进行全方位论证调研,严把立项关,杜绝人情项目,择优立项扶持,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三是推行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为了探索扶贫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所有建设项目,县扶贫部门都与项目实施单位签定了项目建设合同书,根据合同法规定管理项目,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同时,在合同制管理下,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方案,严把资金预决算、检查、审计,保证工程质量,使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四是强化扶贫资金报帐制,严格按照报帐制操作规程。全县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执行项目资金报帐制、公示公告制及奖惩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五是实施资金监督公示,增强项目建设透明度。县扶贫办和乡镇、村两级对资金来源、资金投向、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群众参与程度,改善了干群关系。(赵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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