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13时,锦屏县公安局启蒙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启蒙镇地茶村的天宇石材厂有几个本地人抓住一外省工头往一车上推。接警后,启蒙派出所及时组织民警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并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调查,得知锦屏县招商引资到启蒙镇地茶村的天宇石材厂,有来自福建省泉州、江西省吉安、贵州省遵义及本县民工30余人。12月2日中午,承包施工工头聂某某(男,40岁,江西省吉安市人)招来了两位新民工,为了安排这两位民工住宿问题,聂某某把厂内一间已上锁的住房撬开,安排给两位新来的民工住,并将原室内一张床上打包且捆好的被子搬到另一间空房中。离厂数日的民工吴某某(男,38岁,锦屏县隆里乡隆里村人)回到石材厂,发现其所住房门锁被人撬开,床上被包搬走后十分恼火,找到聂某某称其被包里藏有一台价值5000余元的苹果牌手机不知去向,聂某某及两位民工均否认被包里有手机,双方发生口角争执。事后,吴某某回到家中请来其表弟等人驾驶一辆面的返回石材厂,向聂某某索赔2万多元钱,聂某某称自己及两位民工未发现手机,也未拿到手机。于是,吴某某及其表弟等在争执中将聂某某揪住,准备将其拉上面的车,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
了解到情况后,民警对聂某某及吴某某等开展近3个多小时教育说服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临别时,聂某某激动地握住民警的手说:谢谢你们了,我们的保护神!(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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