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奖励办法规定,凡持有我县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考入高等学校,凭借入学通知书、就读学校证明在入学时按照考入学校及就读学校的层次,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500-1000元不等,其中中专学历给予500元,大专学历给予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给予1000元;低保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的,每年给予400元的生活补助等等。
日前,我县残联对首批今年考入大学以及在读高中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兑现了奖励办法,共40人获得生活补助金,共发放生活补助金24800元。(王源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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