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3]1713号)和贵州省物价局黔价检[2013]224号及州价检发[2013]101号文件精神,结合黄平县实际情况,县物价办及时部署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调三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
检查时限:2012年秋季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检查重点:
(一)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及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行为;
(二)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乱收费的行为;
(三)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落实情况,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特别是评议公告目录以外教辅材料的行为;
(四)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五)公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费用的行为;
(六)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七)在价格举报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黄平县发改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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