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委宣传部3月27日通报称,27日当天,从江县公安局对高增乡高增村吴某某等为首的10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依法作出了处罚。
据介绍,高增村是高增乡政府所在地,全村分为上寨、下寨、坝寨三个寨子。该村自2008年以来,在少数不法分子的教唆下,多次组织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实施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行为。该村杨某某、吴某某等7名村民从中起到了煽动、组织作用,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3月27日上午,从江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某、吴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拘传。
在依法执法过程中,为逼迫公安机关释放被公安机关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吴某某为首的10人不听工作组劝告,陆续煽动200余亲友,打着写下“释放无罪人”等字样的横幅,向县城方向游行。针对这一情况,县公安局全力开展劝阻工作,深入细致做群众的稳控和思想工作。但吴某某等人不但不听劝阻,而且多次冲击警戒线,实施砸石头等过激行为,致使多名劝阻的工作人员受伤。
为控制事态发展,现场指挥领导果断下令,对为首的吴某某等10名涉嫌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当场实施了控制并带离,依法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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