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和道路交通百日整顿工作中,据悉,该县近日又研究出台了新举措,制定了《从江县道路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最高可获奖励1000元。
奖励制度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县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均有权举报,举报方式可以是来人、来信、来电或者邮箱等,举报一经核实,将根据奖励制度酌情给予举报人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目的是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来,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力度,有效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从源头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和道路交通百日整顿工作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刘显迟 陈禄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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