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巩县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有效建议了该县公安局对赵某某取保候审。这是岑巩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今年共同建立刑事案件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以来的首例案件。
据悉, 今年10月15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驾驶摩托车在岑巩县水尾镇连闯县交警大队设置的三道安全检查关卡,并将执勤交警杨某某撞成轻微伤,被岑巩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岑巩县检察院批捕后对该案进行了跟踪监督,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母亲年事已高瘫痪在床需人照顾,且赵某某的家属与受害人达成了医疗费用赔偿协议,于是该院启动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经审查,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家属已与受害人达成医疗费用赔偿协议并获得受害人谅解,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变更强制措施无社会危险性,且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最终决定建议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岑巩县公安局采纳了建议。(刘永金 彭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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