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在该县县委政府及人民武装部的统筹协调下,该县先后3次增加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安置计划,由县武装部牵头会同县人事、编办、民政、就业等拟订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下达退役士兵指令性安置计划。同时,县内各部门在招考工勤编制人员时,必须拿出不少于招录人员数量30%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开展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每人每年数千元。
据悉,该县在今年10月份还要再次针对该县退役士兵进行一次专场招聘,安置到公安、城管等单位承担辅助性工作岗位。(李春青 字凤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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