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从江县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从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实行有偿安置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对2013年符合政策安置的9名城镇退役士兵一律实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由政府一次性兑现自谋职业补偿金每人34190.00元。同时,由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与每位城镇退役士兵签订《从江县2013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并颁发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另外,该县除了积极动员退伍士兵参加由从江县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同时还积极落实好退伍士兵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主动协调县人社局、工商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在就业、微型企业、办证、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为自主创业退伍士兵的服务工作,此外积极与有关企业做好用工需求对接工作,面向退伍士兵及时发布企事业单位用工信息,受到退伍士兵的一致好评。(吴德军 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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