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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检察院积极推行群众来电来访首问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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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17 10:35:23  来源:  


  为密切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水平,榕江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推进群众来电来访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要求,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到检察机关咨询办事(或来电咨询),机关里第一个被咨询者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为来电来访者明确说明、指引、告知承办部门、办事程序等责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该院推进首问责任制,除明确规定承诺内容之外,还对礼貌用语、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要求。(丁荣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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