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三穗县交警大队对两名醉驾犯罪嫌疑人罗某、周某正式进行起诉。
8月24日晚21时许,三穗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国道沪瑞线1793公里加100米处,将驾驶牌号为贵HJ3930小型普通客车和贵JT8151正三轮拦下。经测试,驾驶贵HJ3930号车的驾驶员周某(男,1985年10月5日出生,初中文化,家住三穗县八弓镇木界村岑克组)呼吸式酒精检测为84mg/100ml,体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经送检,血样检测为100.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驾驶贵JT8151车的驾驶员罗某(男,1983年7月23日出生,小学文化,家住三穗县八弓镇新寨村上寨组)呼吸式酒精检测为112mg/100ml,体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经送检,血样检测为11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9月13日,三穗县交警大队对两名醉驾犯罪嫌疑人罗某、周某正式进行起诉。目前,两名醉驾人员已移交县检察院作进一步处理当中。(唐光新 张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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