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根据省质监局(黔质技监特〔2011〕590号)《关于立即在黔南州黔东南州两地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和州质监局(黔东南质技监特〔2011〕16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确保三穗县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安全及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9月9日三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员进驻三穗县家乐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为期2个月的驻站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开展的工作是:一是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执行加锁开启管理;二是对该站必须持续符合关于人员条件、设备条件、管理资源条件的规定做好记录;三是督促该站充装气瓶严格执行定期检验制度;四是督促该站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检查记录制度和重新建立气瓶档案;五是检查该站充装过程中,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严禁充装,对涉嫌改装气瓶、打磨钢印号及一瓶多码气瓶、超期气瓶、非自有气瓶、超使用年限和报废螺丝瓶的登记和就地封存,报州整治办进行处理;六是督促该站执行钢瓶充装量、液化石油气中不得掺入二甲醚、气瓶抽残及螺丝瓶报废的规定。(杨序勤 杨荣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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