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和省、州文件通知精神,三穗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加大塑料袋销售领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采取"三项措施"全力开展“限塑令”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确保“限塑令”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由分管局领导组织召开了中层干部参加的会议,集中学习了州发改交能[2011]65号《关于转发<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工商市合[2011]24号《关于转发省工商局<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近期行动具体步骤,并要求工商分局与市场开办者、经营户签订《责任书》。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工商执法人员走进市场,向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禁塑工作的意义,同时在公共场所张贴《公告》11份,发放宣传单400余份。
三是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限塑”工作不留死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6辆(次),检查超市、商场9户、集贸市场2个及市场内经营户48户,当场处罚销售超薄塑料袋的经营户6户,没收超薄塑料袋5000多个,罚款100元。(杨荣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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